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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65亿救市真相:以收益互换转交证金专户 -j9国际站登录

2015-11-27中国网

    摘  要:在中信证券核心高管被查以及董事长退休风波后,近期一则来自证券业协会的有关中信证券虚增万亿收益互换交易消息又在业内掀起了一丝浪花。

  在中信证券核心高管被查以及董事长退休风波后,近期一则来自证券业协会的有关中信证券虚增万亿收益互换交易消息又在业内掀起了一丝浪花。

  这也给了众多中国股民知晓“收益互换”这一名词的机会。而《第一财经日报》发现,在“股灾”期间,有多家证券公司在参与救市过程中,就曾与证金公司进行过股票收益互换。比如,东方证券就是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先后两次筹资近65亿交由证金专户管理。

  “这计入券商自营业务,不计当期损益。”海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对《第一财经日报》称,每家公司券商的情况不一样,项目也不同,但这些项目都是计在自营项目下的。

  尽管如此,记者从多个渠道求证,这些收益互换资产并不适用于证监会近日对券商自营净买入“松绑”的要求。

  券商以收益互换参与救市

  响应救市号召期间,在两轮断崖式下跌过程中,众券商先后以净资产的15%、20%出资参与救市,但并非全部都选择了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者以etf申购参与救市。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东方证券公告显示,2015年7月6日,东方证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证金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的15%出资,即人民币48.9亿元,交由证金公司专户统一进行运作。

  当股灾阴霾不散、股指二度探底之际,为进一步响应救市号召,2015年9月东方证券再度出资15.71亿元,以收益互换形式交由证金公司设立的专户运作。由此,东方证券通过收益互换参与救市的金额高达64.61亿元。

  东方证券通过收益互换模式交由证金公司管理资产的模式并非特立独行。公开资料显示,国信证券、兴业证券等在二次参与救市中,也使用了收益互换业务。国信证券曾以净资产20%的出资23.2亿与证金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于9月1将款项划转至证金公司指定账户。而兴业证券在两轮救市中,都采用了收益互换,光是第二轮救市就以20%净资产出资7.63元与证金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

  就连近日风波不断,在救市中表面上冲锋在前的中信证券也是通过收益互换来参与救市。光第二次救市中,中信证券与证金公司开展收益互换,投资金额高达54.34亿元。

  券商为何频频使用收益互换形式进行交易?什么又是股票收益互换?

  从传统意义上而言,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其中,交易一方或双方支付的金额将与特定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

  “这一定义运用在券商和证金公司身上,之间的角色可能要互换。”国内一家大型券商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称,“券商与证金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中,原本券商和客户的角色就被颠倒了。证券公司就是客户、投资者,而证金公司则扮演了上述‘券商’的角色。”

  通常而言,投资者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投资者将固定收益交换为与股价表现挂钩的浮动收益,另一类是投资者将持股收益交换为固定收益。

  第一类是指,持有现金或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支付固定收益,以换取股价挂钩的浮动收益,间接实现客户投资标的证券的目标。第二类中,投资者可锁定已有的持股收益,将未来股价损益全部支付给证券公司,换取固定收益,实质是将权益类投资转化为固定收益投资。

面对股灾的肆虐,券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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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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